Sunday, November 11, 2012

敬拜上帝

今日牧師佈道的筆記,藉以補充前日所學有關「敬拜上帝」應有的態度。

相關經文「賽 六:1-8, 11」

根據了解烏西亞王是一位強盛的君王, 卻企圖越代楚刨行祭師在聖殿中的工作,為神所不喜。他的崩殂象徵一個時代的結束,要有新的視野。敘述的景象中提到有六翼的西拉兵﹝和合本譯為撒拉弗﹞,又稱為「熾天使」,相關的希伯來文字意為燃燒的意思。這應該是上帝的近侍,階層高於一般傳遞訊息的天使。顯示上帝的無限尊崇與至大,難以接近。他們的翅膀或遮臉、或遮腳或振翅飛揚表示全面投入。這個景象令人感到無限的敬畏,因此以賽亞膽顫的說:

禍哉!我滅亡了!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,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,又因我眼見大君王─萬軍之耶和華。

敬畏之餘這是一個認罪的表示。但是隨即被赦免。接著就是要注意聆聽上帝的揭示,主動請纓為主做工。

藉由這段經文,我們可以理解敬拜上帝時,我們要遵守自己的職分,不要學習烏西亞王不夠虔敬的做法。接著要存敬畏與悔過之心,用心聆聽,主動回應上帝的差遣。

當然敬拜上帝也需要以行動實踐,所以有 11 節所說的:

直到城邑荒涼,無人居住,房屋空閒無人,地土極其荒涼

我們必須全心投入,永無止境,窮一生之力,直到海枯石爛,無怨無悔的為上帝做工。

「卡贏」與「做聖」 - 撒下八章

撒母耳下 八 章的內容敘述大衛王在江山底定之後征討各方的事蹟。

引導查經的柯長老特別強調 6  節與 14 節重複的經句:

大衛無論去叨落,耶何華攏互伊卡贏﹝台語漢字本﹞。

大衛王所向披靡,威震四方,征服了無數的城池,也有人自動稱臣送上貢品。然而大衛並不以此為驕傲,認為他之所以能「贏」都是因為耶何華,自己不敢居功。將所得的戰利品「做聖」﹝11節﹞,獻給耶何華,得以「繼續」戰無不利,所以在 14節重複了 6 節的經文 。顯示大衛勝而不驕,將一切榮耀歸主,因此可以持續的「卡贏」。

另外,贏了,就是贏,為何特別使用「卡贏」?

經文似乎說明「卡贏」有別於一般單純的你死我活的輸贏,比較級的使用讓它具有上帝應許的意思。因此在新版和合本聖經改譯為「得勝」兩字。

在 11 節,我們看到大衛將所得金銀的戰利品都「做聖」,獻給上帝。這個字在和合本則翻譯為「分別為聖」,多數的英文翻譯本則使用 dedicate 這個字,具備「專屬」與「奉獻」的意思。表示大衛對於上帝的順從,一切以上帝為優先。

柯長老特別強調「分別為聖」所傳遞「上帝優先」與「上帝專屬」的概念,期勉大家這是為主做工應該有的態度。一定要將我們人生的一部分,無論是金錢、才情﹝能力﹞,或是時間,優先保留下來,奉獻給上帝。

Saturday, November 10, 2012

如何認識上帝?

加拉太書四章 8-11 節查經筆記

這些經文討論幾個重要的概念:

其一、要區別「正神」與假神。差別在於是否加以偶像化。最初級偶像的乃是人手所雕塑的形像,廣義的偶像則包括一切有形、無形的崇拜,唯一的正神則是創造萬物的上帝。因此可以由人口講述或人手捏造的,無論聽起來多麼奇妙都是假神。

既然區別出「正神」與假神,那我們應該如何見證上帝的恩典呢?如何敬拜上帝呢?這是値得默想的問題。

其二、既然上帝不具備固定形像,人如何能認識上帝呢?肉眼無法辨識不具備固定形像的上帝,因此人只能被上帝認識,這也應了我們基督徒是上帝揀選的說法。上帝無所不在,唯有人真心的「信」了上帝,才能藉由聖靈的引導認識上帝。因此保羅在 8 節中說:「更可﹝正確的﹞說是被上帝所認識的」。

綜合上述,我們可以理解以上默想的問題。要見證上帝的恩典,並不是仗著人的口說著自己所蒙受的恩典。必需以我們對上帝的「信」,受聖靈的引導,忠實的呈現我們感受,萬萬不可以為追求效果而信口雌黃。而接受分享見證的人,也需要有「信」方可以領受。而敬拜上帝時,最要緊的在於順服,盡其所能讚美上帝的能。只有在極度謙卑的狀況下,才能聆聽上帝的揭示,而不是倚靠名目規定,謹守日、月、節、年等的律法形式。

表達對於上帝的虔誠之心 ,不是拘謹於形式,而是要完全的順服,時時提醒自己身為上帝兒女的職分。

上帝是至大的,是無邊無際的。我們敬拜上帝不能以膜拜具體形像的偶像的形式。我們可以盼望上帝的慈愛,卻需要聖靈的引導來見證上帝的恩典。

Friday, November 9, 2012

全業的主人

加拉太書四章 1-7 節查經心得

這段經文討論信仰的層次。在經文中以「孩童」、「子的名分」,到接受聖靈充滿呼叫「阿爸父」修復父子之盟約的關係。在這個譬喻中,孩童時期,雖為上帝揀選,要做全業的主人,承受上帝的應許為業。然而卻不認識上帝,致實質上與奴僕無異,受到世俗法律的限制。上帝差遣耶穌基督提供救贖,人信了耶穌基督得到兒子的名分,認識了上帝,這說明我們禱告之時需要以「耶穌基督的聖名」求,此乃兒子名分求的意思。直到感受聖靈充滿,全然的順服,真心的呼叫阿爸父,方才與上帝重新修復了盟約的關係。其後經由細心維繫與上帝的父子關係,成為全業的後嗣。

我們可以稱這個過程為完全救恩三部曲:﹝1﹞得救、﹝2﹞得贖與﹝3﹞得勝。人生在律法之下,藉由信基督而得救。耶穌以祂的寶血贖了是人的罪,讓人得到子的名分。送來保惠師使人聖靈充滿,活出基督,邁向得勝之路,而成為全業的主人。

這段經文之中有一個重要的概念就是「世俗小學」,這相對應於神所彰顯餘耶穌基督的形體,泛指律法、傳統與一般社會的道德規範,或是騙人的雜耍。參考歌羅西書二章 8-9, 20  節 :

2:8 你們要謹慎,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,不照著基督,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。
2:9 因為 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,
2:20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,脫離了世上的小學,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、服從那「不可拿、不可嘗、不可摸」等類的規條呢?

律法的功能

加拉太書三章 11-29 節查經筆記

讓我們先探討律法的本質,看到 12-13 節:

12 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「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。」
13 基督既為我們受(原文是成)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;因為經上記著:「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。

不本乎信的律法,主是行屍走肉的活著。呼應於 10 節中所談的咒詛,也就是人以律法取代上帝的旨意而受到咒詛。所幸有耶穌基督為代罪羔羊,替我們受咒詛,人就應該回復到亞柏拉罕所彰顯的「信」,也就是根據上帝的旨意行律法。

這並不是說律法全然沒有功能。可以由 19 節看到律法的由來:

... 為過犯天上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 ...

可知律法是權宜的,為的是等待耶穌基督,或是上帝救恩的到來。可以將律法看成是一個行為的負面表列,是治標而不是治本的。它是藉天使經中保的手設立的。它的層級可以記載在 20 節,

但是中保不是為一面做的,上帝卻是一位。

說明律法可以被多方的詮釋,因地制宜,它無法完全的傳達上帝的旨意。律法可以防弊,卻無法興利﹝得到上帝的應許﹞。

律法是不完全的,說明了律法的本質,也就是「行律法為本」受咒詛的原因。我們必須「本乎信」,恆常的照律法書上所記的一切之事去行。因此 24 節稱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裏。

信與律法的區別

加拉太書三章 1-10 節查經筆記

什麼叫做「信」?

亞柏拉罕稱為「信心之父」,他接受上帝無數的考驗﹝創 22:1-2, 12:1,10,15,14:14, 16:3, 17:24,20:2, 21:12﹞依然選擇順服,這是一個「信」的典範。世俗的眼光中所看到的亞柏拉罕,也許做了許多荒誕不經,悖離一般的社會標準,或是違背這段聖經所稱的“律法”的事,卻被上帝稱為義人,說:「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」﹝加 三:8﹞。

信仰是自發的,信仰是無條件的順服,它不受規範的,沒有既定的規則,或稱“律法”。信的人一切倚靠上帝,無怨無悔,赴湯蹈火在所不辭。世俗難以成就如此堅定的信仰,總是想要以自己的標準與上帝“理論”,因此有律法的產生,這是人企圖違背盟約與上帝討價還價的結果。

信與行律法有何區別呢?這一段經文用以下的字句做為結束:

加 三:10 凡事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。因為經上記著、「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的一切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」

“凡事以行律法為本”與“常照著律法書所記的一切事去行”道出一個微妙卻關鍵的區別。前者相當於當前政治人物經常掛在嘴邊“依法行政”這四個字。他們藉著“法”的掩護,遂行自己的意志,而不是神的旨意。這是會被咒詛的。後者則摒棄個人的私利,全盤照著上帝的旨意,才能得到上帝的應允。


同樣的律法,本之於「信」,或本之於「法」,一個受到應允,另一個則要受到咒詛,差別在於信仰的層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