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November 25, 2017

耶穌說律法要成全,我們當如何成全律法?



相關經文:太 517-18

成全律法就是用心聽聞,理解,照神的心意奉「行」神的典章、律法、誡命。

猶太人從律法書中整理出 613 條的律法,卻找不到要「遵行」這個字。律法書要人 shema/lishmoa 律法,這個希伯來文字直譯的意思是「聆聽、注意、理解、內化與回應」的意思,為此 King James 的翻譯還特別造了一個新的英文單字 hearken harken,它就是要仔細聽進去,絕不要當耳邊風的意思。

因此我們可以將律法書看成一種行為的準則,而不是法律的約束。成全律法是一種「內化」的行為,藉由奉「行」律法讓神的道在我們的身上被看到,藉以榮耀神。

我們都知道,目前法律經常為特殊利益團體翻修,而扭曲了神的旨意。舉一個簡單的例子,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的神﹝鴻 1:3﹞,會修法讓特別費除罪化嗎??

相關連結:律法的精神在教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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