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壹 4:8 沒有愛心的,就不認識神,因為神就是愛。
認識神,就是愛神,就是遵守祂的道。這個道在太初就有了,道與人同在,道就是神。
約壹 5:3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,這就是愛他了,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。
這誡命就是「道」成肉身的耶穌基督。
雖然猶太人要神蹟,希臘人求智慧﹝林前 1:22﹞,他們見證耶穌所行的神蹟,卻認為祂是鬼附著的﹝約 8:48﹞,因為他們視神的誡命: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─你的神,並且愛人如己﹝太 22:37,39﹞於罔顧,一心求自己的榮耀,而不是神的榮耀。
耶穌說,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門徒,你們必曉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。猶太人自詡為亞伯拉罕的後裔,沒有作過誰的奴僕,殊不知因身為罪犯而是罪的奴僕﹝約 8:31-34﹞。
真正亞伯拉罕的後裔,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﹝約 8:39﹞,就是聽神的話﹝約 8:47﹞,歡歡喜喜的仰望神﹝約 8:56﹞,遵守神的道。
在各種羞辱與死亡的威脅中,仍然遵守神的話語的主﹝耶穌基督﹞啊,我願意接受你為我生命的主。我是只要遭受些許的批判或損失就會退縮的人,求主賜給我明白你話語的智慧,以及能遵守你話語的力量,使我每天都嘗得永生,過著榮耀你的生活,阿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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