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篇談論禱告的文章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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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忽視對神的禱告,卻祈求神照著所求的完全賜下,這無疑是一種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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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姑且不論說我們是否為罪人,明顯的禱告不同於祈求,而教會中所進行的禱告彷彿多數是一種祈求而不是禱告。
該文緊接著說到真正的禱告有五項元素:
- 心中的渴望。
- 根據渴望所建立的禱告項目。
- 以﹝神會垂聽並讓我們得著的﹞信心來到神前,向神陳明。
- 聆聽神的回應。
- 領受恩典與祝福。
分享一次個人的禱告經歷:
風雨交加杜鵑颱風的夜裡,七點鐘後所有大眾運輸停駛,我心渴望下班之後可以回家不要讓孩子於颱風夜單獨在家。心裡想到同住淡水的一位小學同學是一個可能性。我沒有主動與他聯絡,而不經意的他竟然就在那個時間點 line 我,告訴我若安全許可他考慮下班後來接我。十一點下班風雨稍緩,同學很貼心的開車來接我,感謝同學的愛心,當然更要感謝神的恩典。
那天我甚至沒有開口禱告,感謝聖靈以說不出的嘆息幫我代禱。
我想那五個要點包括
ReplyDelete(1) 信,必得著,
(2)奉主的名,根據耶穌基督的教導自我篩選,建立禱告項目,
(3) 聆聽上帝的回應,
(4) 順從上帝的旨意,
(5) 做必要的改變以追隨基督。